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梯队建设,优化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统筹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评选办法(修订)》(苏教人师〔2015〕9号),经研究决定,今年在评选姑苏教育人才的同时继续评选苏州市名教师,有关评选事项详见附件。根据附件要求,申报材料请于1月18日前交给教务处陆茜。
附件:
苏教师〔2021〕40号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苏州市名教师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梯队建设,优化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统筹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评选办法(修订)》(苏教人师〔2015〕9号),经研究决定,今年在评选姑苏教育人才的同时继续评选苏州市名教师,有关评选事项详见附件。根据附件要求,申报材料请于1月18日前交给教务处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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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师〔2021〕40号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苏州市名教师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