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统一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统一停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15日-1月17日进行。
2.考查科目提前一周安排随堂考试。
二、考场安排
1.考场安排要求如下:30人以上的班级要求分场考试,每个考场安排5列6排30个座位,每个考场安排1名监考教师,(建议本场考试科目的出卷教师不要安排监考),每个学院安排1至2名巡考老师(可含出卷老师),公共基础课考试期间由基础教学部另外统一安排巡视。
2.21级英语除5+2外,其余班级安排机考(具体由基础教学部统一安排)。
3.基础课涉及到多个学院的,将考试时间统一规定如下表1所示。
表1 考试安排
| 星期一(1.15) | 星期二(1.16) | 星期三(1.17) |
第一场 (8:10~9:40) | 语文(2023级) 8:10~10:10 | 英语(2023级) 8:10~9:50 | 英语(2022级) 8:10~9:40 |
第二场 (9:50~11:50) | 数学(2022级) 9:50~11:20 | 语文(2022级) 10:00~12:00 | 语文(2021级)9:50~11:50 |
第三场 (13:00~14:30) | 英语5+2 | 数学(2023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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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 (14:40~16:10) | 自行安排 | 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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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语数外三校统考,全部开考后1小时才可以交卷 |
备注:
(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5+2)专业,语文与五年制一起统考,数学自行安排、英语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期末考试。
(2)环境艺术设计(5+2)专业,语文、数学与五年制一起统考,英语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期末考试。
(3)某班级若没有括号中的考试科目时,可在该时间安排其他考试科目。
(4)请各学院于第十九周前将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及巡视安排表报至教学管理处。
教学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